日本鳗鲡是一种濒危物种,在中国、韩国、日本等地均有分布,因其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而被称为“水中软黄金”,也是不少非法捕捞者眼中的“香饽饽”。经查,张某等人利用“绝户网”非法捕捞日本鳗鲡1.8万余条。近日,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依法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被告人张某、陈某提起公诉,以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对被告人俞某提起公诉。
今年钱塘江干流绍兴段禁渔期为3月1日至6月30日。3月以来,张某等人在越城区曹娥江二号闸附近水域,于涨退潮期间非法捕捞日本鳗鲡幼苗。张某等人所使用的网具网眼较小,对海洋生物“大小通捕”,严重破坏水域生态环境,非法获利26万余元。4月25日,张某一伙落网。
该案移送越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,承办检察官发现疑点,“日本鳗鲡幼苗存活率低,养殖成本高昂,张某等人捕捞后将如何处理?”“该案可能还存在收购日本鳗鲡幼苗的人员。”于是,检察官前往现场实地走访,通过调看监控视频并询问周边群众等方式,检察官发现张某等人捕捞鳗鲡幼苗后,会售卖给沿岸专门等候的俞某等人。
养殖鳗鲡幼苗需要专业化设备和手段,显然负责收购的俞某等人没有这方面能力,那么是否还有其他下游人员?检察官又展开细致摸排,初步锁定了一家养殖场。该院立即引导公安机关开展后续侦查,讯问在案人员,并调阅犯罪嫌疑人的